8月30日上午,失信被执行人周某主动电话联系大悟法院执行局干警,并立即履行了全部执行款。
据了解,一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,一边还“幻想”着贷款买车的周某,在银行贷款买车被拒绝后做出上述选择。
2011年2月,周某以承包工程,没钱给员工发工资为由向张某借款10000元,并出具了借条,口头约定一个月后还钱。但周某借款后就不知去向,2012年5月,张某一纸诉状将周某诉至法院,同年9月,大悟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周某偿还张某借款10000元。
判决生效后,周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。2013年9月,张某到大悟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,因被执行人周某下落不明,经查询后,发现他并无财产可供执行,在这种情况下,执行干警终结了此次执行。2017年5月,张某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,时隔不久,周某主动还款5000元后又消失不见,逃避执行,鉴于周某拒不履行,大悟法院执行局将其列入“失信被执行人”名单。
今年8月,周某在某银行贷款买车时,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他上了法院的失信“黑名单”,信用缺失,没有贷款资格,并拒绝了他的贷款要求。此时,周某才意识到“黑名单”的威力,原来上了“黑名单”,别说买车,就连乘坐高铁都会买不到车票,于是他主动联系执行干警,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了全部执行款7500元(含迟延利息),并申请撤销了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